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江西省取水许可及延续取水管理工作浅析

来源:江西农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1-0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自1993年取水许可制度实施以来,经过多年不断实践与探索,取水许可已成为水资源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了有效支撑。取水许可延续作为取水许可

自1993年取水许可制度实施以来,经过多年不断实践与探索,取水许可已成为水资源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了有效支撑。取水许可延续作为取水许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资源动态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抓手,对于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承载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以江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实践为基础,对全省取水许可及延续取水管理现状进行了梳理,剖析取水许可及延续取水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与建议,以期为江西省取水许可及延续取水管理工作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一、取水许可及延续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取水许可审批情况

根据江西省取水许可台账系统数据,截至2019年5月28日,全省共保有有效取水许可证3991套 (不含流域机构审批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取水总量为3105.40亿m3。

(1)按许可证保有类型分析

江西省保有有效许可证状态分为新发、延续与变更三种类型,其中,新发、延续、变更取水许可证分别为2030套、1134套、827套,许可取水总量分别为 1281.86 亿 m3、739.47 亿m3、1084.07亿m3。全省取水许可台账系统保有有效取水许可证最早取水起始日期为2002年(见图1),说明江西省较早便开始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但2013年以前台账系统有效取水许可证保有量一直较低,总量不到110套,随着2013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出台,全省取水许可管理得以进一步规范,自2014年开始取水台账系统有效取水许可证保有量年均增长率达57.2%,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

图1江西省取水许可审批分类情况

图2江西省取水许可审批分级管理情况

图3江西省河道外主要行业许可取水量对比图

(2)按取水许可分级管理分析

江西省取水许可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厅、地市级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长江委、省级、地级、县级保有有效取水许可证分别为15套、55套、191套、3745套,许可取水总量分别为760.49 亿 m3、500.7 亿 m3、783.44亿m3、1821.22亿m3。流域机构、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审批机构中,县级保有有效取水许可证和许可水量最多,地级其次。全省地市级保有有效取水许可证数量最多的城市主要集中在新余、吉安和上饶,分别占全省市本级许可证总保有量的18.85%、15.18%、13.09%;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县级许可证保有量最多,分别占全省县级许可证总保有量的31.38%、13.43%、12.66%,主要为水力发电取水。由此可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主要依赖于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制定应充分考虑基层水行政部门的支撑能力。

(3)按取水用途分析

从图3可以看出,江西省河道内许可水量最大,占全省许可取水总量的94.89%,主要为水力发电取水;河道外许可取水总量为158.78亿m3,其中农业许可水量最大,取水量为85.72亿m3,占河道外取水总量的53.70%;其次为城镇生活许可水量(含城镇公共取水),许可水量为43.32亿m3,占27.28%;工业自备许可取水量为29.74亿m3,占18.73%,其中,工业行业中以火电行业取水量最大,占河道外许可取水总量的9.92%,其次为造纸行业取水,占1.61%。由此可见,加强对水力发电、农业、城镇供水工程的取水许可管理,是全省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的关键。

2.延续取水管理现状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规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江西省取水许可延续工作最早始于2007年,但取水许可证延续数量一直较少,2013年以前延续总量不到35套,延续许可水量不到23亿m3;但随着2013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出台,全省取水许可管理得以进一步规范,2014年开始延续取水许可证数量呈现明显的增长(见图1),延续许可证总保有量为1099套,许可水量为717.21亿m3,且延续取水工作将从2019—2020年进入高峰期。

随着取水许可证到期率越来越高,全省取水许可延续管理工作矛盾问题逐渐凸显,尤其是县级“为延续而延续”的象征性走程序现象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2016年开始,江西省对取水许可延续管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先后对取水许可证到期需延续的9家省管取水户采取政府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了详细的延续评估,编制了延续取水许可评估报告并组织了专家审查,评估范围涉及农业、火力发电、城镇供水等河道外用水大户,以及河道内用水大户水力发电取水(见表1);评估内容主要围绕项目运行过程中实际取、用、退水达标合规情况、水源保障、取退水实际影响等方面开展,具体包括对项目实际取水量,用水、排水等主要指标的达标情况,取水水源水量与水质的可靠性,取退水对生态用水及其他合法取水户取水权益的实际影响,计量监测及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估。

文章来源:《江西农业》 网址: http://www.jxnyzz.cn/qikandaodu/2020/1107/653.html



上一篇:江西烟叶质量特性分析
下一篇:河道管理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江西农业投稿 | 江西农业编辑部| 江西农业版面费 | 江西农业论文发表 | 江西农业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江西农业》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